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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39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我市建筑市场活力,推进转型升级,做大、做优、做强我市建筑业,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建筑品质,依据《河南省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豫建联办〔2020〕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建筑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建筑业产值增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年产值达到160亿元左右。建筑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力争培育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1-2家,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5-8家;培育2家以上具备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建筑企业;年产值超20亿建筑企业1家,年产值超10亿建筑企业8家。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18项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选择实力较强的20家左右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加大企业资质升级奖励力度。建筑业企业每晋升一项特级资质、首次晋升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资金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提升经济总量、开拓外地市场。对依法完清税收的建筑业企业,年度内总产值、市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四是鼓励支持外地企业迁入。对在鹤设立企业总部的给予资金奖励。

        五是鼓励企业拓展社会资本投资市场、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本地建筑企业和本地开发企业的协调对接;支持本地企业同外地优质企业组建联合体或组建股份制项目公司参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六是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建筑企业荣获“鲁班奖”、“中州杯”等国家、省行业最高奖的给予资金奖励。

        七是优化市场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包括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提供金融支持、 建立统一开放市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等。

        八是加速推进装配式建筑、创新项目组织方式。加强装配式建筑用地保障,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九是鼓励科技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科技进步创新、支持建筑业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四、《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主要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落实奖励政策和否决事项等方面,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